旗後燈塔 |
古蹟等級:第三級
位置:高雄市旗津區旗下巷三十四號建於1883年,光緒九年。燈塔高度讓旗後山多
高出了十一公尺,身塗白色,頂塗黑色。
1883年(光緒九年),因牡丹社事件,由水師副將王福祿聘英藉工程師,於旗後山北端的山頂上,興建一中式方形紅磚燈塔,內裝有英製之六等單蕊定時光燈,見距約十哩,以維護夜間船隻進出打狗港的安全,可惜現今己不復存在,只剩基座於現有燈塔的北邊,以供憑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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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後砲台 |
古蹟等級:第二級
位置:高雄市旗津區旗港段1231、1232地號旗津區旗後山頂建於1875年,為外籍
工程師設計。
旗後砲台,首見於1717年(康熙五十六年)的縣志,當時安砲六位,配置兵員三十名看守。直屬台灣總兵,此後即無資料可查,現今之砲台則是「牡丹社事件」之後,清廷派船政大臣沈葆禎來台辦理海防事務,乃先後派淮軍統領唐定奎、副將王福祿督造,同時興工修築旗後砲台(威震天南)及打狗砲台(雄鎮北門)以共扼打狗港。因聘英國工程師設計,砲台屬西式建築,北區是兵防及集合場,指揮官位於中區兩邊上方,還有天橋相互懸接,中間有通道通往南區的砲操場所、彈藥庫,上方設有大砲四座及後來增建的進子藥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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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鎮北門 |
〈三級古蹟〉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6號
雄鎮北門為哨船砲臺之門額題字,這座小型的砲臺於清光緒元年由淮軍提督唐定奎與副將王福祿督造,與旗後砲台同時期建造,砲臺門有如一般中國式城門,但不用圓拱構造。已有三百年歷史,是用紅磚、石灰、三合泥砌築而成的城門,臺灣水師左營駐劄臺灣紅毛城地方,分設打鼓及旗後兩汛。清光緒六年(1880)副將王福祿在鳳山建造砲臺三座,一在大竹里打鼓山大棚頂,二在臨海扼要處,三在旗後山巔。清劉銘傳治臺時,曾在鳳山縣建砲臺三座,一為旗後大砲臺,在旗後西南高地;二為哨船頭小砲臺,在打狗街西南地,三為大坪砲臺,在打狗山南腹。「雄鎮北門」為打鼓汛砲臺之正門,而砲臺之正門,以「雄鎮北門」名之者,乃因地處要衝,控制海口咽喉,取「雄鎮北門」之義,以示其重要性。日治時期因被列為禁區,只剩弧形砲座。臺灣光復後逐漸開放,屹立於城門的「雄鎮北門」四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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